6月3日,桐城市人民法院孔城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,一日内化解两起纠纷,不仅减少当事人的诉累,还让隔阂已久的当事人握手言和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。
2016年1月,戴某以急需资金为由向江某借款4万元,出具借条并承诺还款期限,到期后,戴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江某无奈诉至法院,申请诉前调解。孔城法庭受理案件后,及时与被告进行了沟通,但戴某在外地跑货车总是接不到电话,调解员选择利用晚上时间与其沟通。通过深入分析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后,戴某表示其并非有意不还钱,因近期因家中有困难,他愿意分期还款。调解员随后做江某工作,争取互相理解让步,经过调解终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调解员指导双方当事人书写了司法确认申请书,法官当即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,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。
被告某智能公司因自身经营需要,多次在原告某科技公司处采购五金工具及辅材等货物并签署《采购合同》。原告已按约履行了供货义务,经双方结算,2023年9月份共产生货款7126.2元。由于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且标的较小,但“生硬”的司法判决不利于双方今后的友好合作,经双方当事人同意,法庭案件委派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,调解员收案后积极组织双方现场调解,被告按时到庭并表示愿意付款,但与原告沟通时却因利息和还款时间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与原告劝解,双方终于放下心结,达成一致意见。